市交通治安分局 破获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

31.12.2015  12:20

  一起因人为原因未能及时下车,遂对司机产生不满,趁司机不备时对其进行殴打,从而导致运营中的公交车冲入路边绿化带,险酿成重大事故。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对引发这起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据了解,该案也是我市首例涉嫌危害运营公交车辆安全的案件。

  11月29日下午15时许,乘客李某某携妻王某某,与其姐李某从城关区邮电大楼乘坐西行的102路公交车。当公交车行至七里河区秀川车站时,李某由于自身原因未能下车。公交车继续行驶至秀川红灯十字时,李某要求司机停车开门,司机孙某告知公交车辆必须在车站才能打开车门上下乘客,且此时在红灯十字为了乘客及路面车辆安全更加不能开门,予以拒绝。李某某一行三人随即对司机产生怨恨并发生争执,车行至天奇物流园车站附近时,李某某冲至驾驶室后方突然对正在驾车的司机孙某实施殴打。孙某驾驶的102路公交车失控,冲进了路中间的绿化带,几乎车毁人亡。

  为了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的规定,警方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