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2·4”油蒸汽闪爆事故:彭家坪镇长被免职

16.12.2015  18:22

 

 

  昨日,兰州市安委会通报了七里河区彭家坪非法重油储存窝点“12·4”油蒸汽闪爆事故,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非法重油储存罐区所有人林某控制。七里河区委、区政府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决定免去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彭家坪镇镇长程某某职务。

  免去彭家坪镇镇长职务

  12月4日15时许,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9号院内一非法储存重油罐区,在进行焊接作业过程中,引燃空罐内油蒸汽,引发闪爆,事故造成死亡2人,受伤1人。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非法重油储存罐区所有人林某(系兰州鸿煜石化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人)控制。七里河区委、区政府依据《兰州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决定免去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彭家坪镇镇长程某某职务。通报称该事故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该非法罐区共有非法重油储罐32具,占地约1亩,无手续、无资质、无许可。在“打非治违”及“六打六治”活动中,没有及时发现,予以严厉打击,导致事故发生,说明“打非治违“工作排摸不彻底、打击不彻底、治理不彻底。七里河区行业监管部门和镇政府没有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全覆盖”,更没有认真汲取近期几起事故教训,及时弥补监管漏洞盲区,压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空间。

  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法高限处罚

  下一步,兰州市安委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月度“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一律限期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漏报、谎报、瞒报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同时,从即日起,各县区、“三区”及市各行业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排摸工作。物流园区、城乡接合部及城市地下室等复杂区域要查清库存物品种类,要排查消防安全设施,要查封各类非法生产、加工、经营窝点作坊。非煤矿山。对非法采石采砂及私挖滥采行为一律清理整治。对证照齐全有效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进行风险评估。此外,各县区全面摸排企业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对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一律依法高限处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情况,建立监控系统。目前西固区已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视屏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各县区要逐步实现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数字化“全覆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