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工商部门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

22.04.2016  13:59

  4月19日,记者从七里河区工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对辖区通讯、美容美发、足浴、餐饮、娱乐等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进行专项整治。

  针对消费领域因会员卡、优惠卡、充值卡等多种名目的预付式服务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的情况,该局要求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超过合同约定退款日期,无合同约定在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后超过15日仍不予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遇到霸王条款情况,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