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也是尸位素餐

10.06.2014  21:14

  对于网友指出“河南消防队不灭安徽火”,@河南消防称,已责令商丘消防支队进行调查,情况如下:2014年6月7日11时44分,报警称位于安徽省与河南省夏邑县马头镇交界处麦茬发生火灾。马头镇政府组织镇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灭火主体为乡镇自建消防队,非现役消防队。(6月9日中安在线)

  6月7日下午,安徽亳州市颜集派出所所长李国良发了一条微信:“6月7日上午12时,一场由河南夏邑县马头镇仁楼村民点燃秸秆引起的火情,烧毁了我镇部分药材和农作物。火情发生后,河南消防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控制河南所属辖区火情后,任由火势向安徽辖区段老家村蔓延,在谯城消防没有赶到现场之前,村民央求河南消防把蔓延到安徽辖区的火势扑灭,河南消防不闻不问,甚至有人要对情绪激动的群众进行拘留。

  这条微信很快在朋友圈传开,媒体也跟进报道。最终,河南方面给出的解释是“灭火主体为乡镇自建消防队”,算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这个“茶杯里的风波”,还是让人对基层公务人员的素养不敢恭维。

  按理说,既然是河南方面点燃秸秆场引发了一场火情,河南消防人员有义务去救火,而不能因为火势蔓延到了安徽辖区,就不予理会,更不能“见火不救”。根据国家《消防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河南方面“不灭安徽火”的做法,显然与《消防法》的精神相违背。

  几天前,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谈到,“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李克强强调说,“说的难听点儿,这不就是尸位素餐吗?这样的庸政、懒政同样是腐败,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不负责!

  依我看,河南基层消防队“不救安徽火”,就属于这种“尸位素餐”的做法。分明是他们的工作范围,他们却不去作为,任由火势向安徽辖区段老家村蔓延,甚至当村民央求河南消防把蔓延到安徽辖区的火势扑灭,河南消防人员还是不闻不问。这就是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做派。

  河南消防队“不灭安徽火”,听上去也许像个笑话,但却充分暴露了一些基层公务人员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处世态度,更暴露了他们的法盲本色。问题是,这样的庸碌之辈,“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却还是天天工资照领、奖金照发,即便被抓了个“现行”,还是有人替他们打马虎眼、找下台阶,或者干脆找些“临时工”来“背黑锅”。这就难怪李克强总理要怒拍桌子,指斥“尸位素餐”的官场陋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