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媒体开启普法“新窗口”
22.01.2015 12:1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网站开栏目普法用心
201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该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三大任务之一予以确定,其中突出强调要把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2012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通过新媒体、公益广告、手机报、短信、动漫等载体和形式,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充分利用影视、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办好普法(法治)网站,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表现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开通普法(法治)网站1293家,创设法治报刊841种,开通电视法治频道或法治栏目279个、广播法治专栏158个、报纸专栏405个,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日报》“案与法”专版和《河南法制报》等传统媒体也全部设立网络平台,随时接受群众的点击查阅。
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开办于2004年,2011年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是该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网络平台。该网站以全网页二分之一的版面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下设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工作动态、交流平台等栏目,其中普法专栏包括法治图片展、法治动漫展、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人物、法治阵地等内容,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介绍法律常识,传播法治资讯。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等党政机关门户网站以及河南法制在线网、大河网、映象网、法制网河南频道等网站也都开辟了学法用法专题栏目,普及法律常识,传递法治资讯,打造了网络学法用法的新平台。
微博微信随身贴心
小王是个典型的90后,在金融机构工作,平时没事就刷微博。截至目前,他一共关注了不到100个微博大V,其中就有“@河南司法行政在线”。说到为什么关注这个账号,小王告诉记者,他能从中学到很多知识,收获新奇见闻。“我最喜欢小豫说法栏目和小豫播报栏目,更新很快,总能呈现一些有用又有趣的内容。我常常转发,身边的朋友也都挺喜欢。”
据悉,河南省司法厅官方微博“@河南司法行政在线”于2013年12月在新浪网开通运行,目前已有80万名粉丝。“@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先后推出了微访谈、微视频、普法微动漫等,主持参与“小豫说法”、“小豫播报”、“法律知识”、“普法课堂”等微话题活动560多次,组织6期“法律服务进行时”系列微访谈,为网友年底讨薪维权支招,邀请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黄河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在线解答网友关于求职务工、消费者权益保护、公证办理等方面的问题,为网民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运行一年来,共发布微博1880条,在线解答回复、转办网友咨询1300多次,成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便民窗口和普及法律知识的新平台。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中,在河南省司法厅官方微博“@河南司法行政在线”的带动下,省、市、直管县28个官方微博实现了网络微博发布与活动现场实时互动,形成了集群效应,通过发布宪法宣传微访谈、微视频、普法微动漫等信息,设置“小豫说法”、“聚集首个国家宪法日”等热门话题,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及时传递全省各地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12月4日当天共发表微博200多条,网友围
观阅读达到80万人次。目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开通官方微博95个,打造微博互动平台,传播主流声音,壮大主流舆论,形成司法行政政务微博的集群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信息互补和情感互信。
“@豫法阳光”、“@中原红盾”、“@河南检察”、“@清风中原”、“@平安中原”、“@文明河南”、“@河南共青团”、“@精彩河南”、“@河南消防”、“@平安商丘”、“@清风漯河”等政务微博的开通,传播法治信息,壮大主流舆论,促进了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信息互补和情感互信,形成了微博普法的集群效应和品牌效应。
近日,登封市正式开通了“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这是继开通普法微博、微信、QQ群之后该市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的又一举措。
“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每天通过文字、图片或语音等方式向用户推送法治资讯、法律法规解读、普法案例等内容。拥有智能手机的用户通过微信客户端直接搜索公众账号“登封普法”或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同时“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还设有常见法律法规内容的索引链接,用户只需回复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或关键词即可找到相关内容,方便用户及时获取信息。
目前,登封市已经通过微博、微信、微信公众平台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打造了网络普法品牌——“登封普法”,在方便用户通过手机获取法治资讯接受法治教育的同时,也通过“登封普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和传播力。
手机报深入民心
2015年上班的第一天,家住鹤壁的小吴拿出手机,一条短信映入眼帘:“1月1日起,新《环保法》、新《预算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请您在新的一年里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小吴已经很多次收到这样的法治信息短
信,过去对法律既不关心,也不了解,如今因为频繁收到短信,遇到自己感兴趣的或者和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也会专门上网搜索学习了。
据介绍,我省把开通普法(法治)手机报作为硬任务来抓,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办好法治手机报,将法律常识、法治资讯、法治名言、案例分析、新法解读等内容融入手机报,向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校教职员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在校学生、社团单位和企业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等重点人群进行发送。由于手机报具有覆盖面广、资讯量大、传播迅速、图文并茂、双向互动等特点,新乡、许昌、平顶山、焦作、三门峡、临颍、巩义等地先行先试,结合各自实际,编辑发送了大量内容翔实、准确权威的法治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法律就在身边”。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今年初,我省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要求,全省县和县以上区域,年底前要全部开通普法(法治)手机报(短信)。目前,省级层面依托新华社河南分社和河南法制报社,开通了平安河南手机报,全省18个省辖市、159个县(市、区)全面推开了法治手机报编发工作。
法治影视打动人心
2014年10月15日,一部名为《如果树知道》的电影在郑州首映。首映式上,这部电影让不少观众沉默、感慨,甚至流下了眼泪。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留守女孩,遭遇了同村一个中年男子性侵,爸爸妈妈不在身边,奶奶思想封建守旧,她的悲伤只能说给树洞听。有一天,受过高等教育的女老师知道了她的遭遇,在她的鼓励帮助下,孩子渐渐走出阴影,奶奶被说服,而坏人最终被绳之以法。这两年,未成年人性侵案频发,该片关注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被性侵现象,倡导关注留守儿童人身安全,注重留守儿童心灵成长,提升留守儿童法律意识,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在拍摄制作期间,该片得到了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妇联等单位的公益支持。
目前,法治影视剧、法治动漫和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已经成为公认的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河南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先后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联合拍摄了普法栏目剧《照亮心灵》,与省教育厅、省交通厅联合拍摄了《校车安全》系列电影科教片,与省妇联等单位联合拍摄了关注留守儿童性侵害的公益电影《如果树知道》,拍摄电视连续剧《走出监狱的女人》,北京、江苏、山东、河南等多家卫视在黄金时段进行了播出,拍摄了《警戒线》、《大墙无言》、《爱·回家》、《家道》、《从未放弃》等多部电影。省法院拍摄帮教失足青少年的微电影《我想叫声妈妈》,省检察院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微电影《心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拍摄了法治微电影《爷爷、孙子、狗》、《软软的信》、《山道弯弯》,法治动漫《警醒》、《小樱桃——小小消防员》、《代号12348》等大量法治文艺作品。其中登封市检察院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微电影《软软的信》荣获首届亚洲微电影“金海棠”奖一等奖。
新媒体传播信息量大,应用范围广,及时、便捷,互动性强,是群众接受信息、表达感情、展示自我的重要平台。用好管好新媒体,利用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是新时期对法治宣传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了领导干部公共关系与媒体素养、微博建设、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等多期培训班,2014年6月,邀请新浪河南政务微博主管作了微博管理专题讲座。7月,举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就运用动漫、微电影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是基础,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权威便捷的法治宣传作品是关键。说到下一步的工作,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积极探索,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法治动漫、微电影、手机报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突出法治内容,提高作品质量,强化作品运用,把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投放到新媒体这个大平台上,使人民群众在欣赏相关作品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熏陶,达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来源:河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静
本文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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