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五措并举创新督查考评新机制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七里河区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和市委“一切工作抓落实”新理念,探索建立并推行了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制度,将督查工作与干部考评结合起来,把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大督查、大落实、大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
界定内容。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之外的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等安排事项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交办事项、省市区为民兴办实事等8个方面作为重点督查考核内容,防止和克服考核侧重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对随机性、临时性、阶段性、突发性重点难点工作考核缺位的弊端。仅2015年就梳理阶段性、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1667项,予以重点督查、重点考核,切实体现了考评的全面性。
从严从实。严格把好“及时制发清单、严格督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三个环节,对每一项重点工作事项实现由过程到结果的闭环管控,确保一督到底、落地见效。
改进方法。专门设计了《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表》,对每项重点工作事项采取逐级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分值要素由“时效分”和“质量分”按照3比7的比例构成。具体分值根据重点工作事项实际完成程度和质量科学研判得出,克服了仅凭印象打分带来的“近因效应”和“晕轮效应”。
注重运用。把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考评结果没有被评为“优秀”的,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被评定为“不达标”的,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直接评定为“差”或“不称职”;被评
定为“优秀”的,区委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对“不达标”等次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班子成员,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会同纪检、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被评为“不达标”的,无条件进行组织调整。
严厉问责。在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中明确了“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影响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发出督查督办通知,不予整改的”等8种问责情形,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启动问责程序,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2015年以来,区委根据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议,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的环保、执法、城建等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及约谈,进一步强化了考评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