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6家汽车4S店被行政约谈

02.12.2016  13:05

  当前,汽车消费已经与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既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近日,在省委效能办牵头组织下,省工商局等部门对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企业进行暗访时发现,部分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存在不能随车提供车辆合格证、汽车出现质量问题转嫁举证责任等问题,还涉嫌以不公平合同条款、强制消费、小病大修、以换代修、夸大宣传、变相收费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11月29日下午,省工商局对16家汽车4S店行政约谈,表示将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态度消极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将依法严厉查处,以个案的查处带动整个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进行整改。

侵害权益现象层出不穷

  记者拿到一份过去5年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汽车类投诉的数据显示:

  2012年接收登记汽车类问题2813件,截至2016年11月28日,接收登记汽车类问题5326件。数据显示,近5年来消费者反映汽车类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投诉量也逐年增多。

  对此,消费者反应强烈。而在行政约谈当天,工商部门的通报更能说明问题。通报称,一些汽车4S店利用不公平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问题。行政主管部门暗访发现,一些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后迟迟拿不到本应随车交付的汽车合格证明,经调查,目前汽车销售行业普遍存在将汽车合格证作为标的物抵押给金融机构融资或质押给上级经销商赊购车辆的现象。拿不到合格证,致使消费者不能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影响车辆正常使用。

  据消费者反映,有的汽车经销企业销售的新车有多达3次的维修记录,有的汽车经销企业销售的新车有明显的钣金喷漆痕迹,有的汽车4S店和维修服务企业还存在小病大修、以换代修,送店维修汽车故意夸大问题故障,随意更换不该更换或可以经过修理后使用的零件等涉嫌欺诈的问题。

  除此之外,强制消费、车辆出现质量问题转嫁举证责任等问题在诸多汽车4S店销售过程中时有发生。

消费维权决不手软

  在约谈现场,当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后,包括16家汽车4S店负责人在内,现场鸦雀无声。

  省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针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省工商局已经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12月1日到明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将加强与质监、商务、银监、保监、运管及车辆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对消费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省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一方面企业负责人反映现在经济不景气,汽车销售生意难做,利润下滑;但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投诉却在增加。“突出反映了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消费陷阱、各种乱象,很大部分要归咎为少数汽车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

  从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汽车销售服务监管的总体情况看,我省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旧的问题依然存在,新的问题又有了苗头。这位负责人直言:“有的企业对行政部门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有的企业自恃实力强,背景硬,对消费者正当维权不予理睬,对执法部门的检查拒不配合。”

  省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明确规定,要求对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等信息进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将直接影响企业招投采购、上市融资、授予荣誉等方方面面。各相关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否则一旦受罚,其信息必须公示于众,将处于处处受限的尴尬境地。(记者伏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