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2家汽车4S店及销售企业被责令整改

13.07.2015  03:10

    【本报讯】7月10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了解到,在日前开展的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中,该局对辖区507家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和规范,对其中22家(汽车4S店、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02件,办结上报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

    在此项工作中,该局加强巡查做好经营主体信息核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强制搭售商品、“霸王条款”、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小病大修”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