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价格上调

12.05.2015  01:52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11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9元和0.2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11日24时。

    发展改革委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5月11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4月下旬以来,受中东地缘政治紧张和美元走弱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今年1月底以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调整逐渐接近底部,市场进入敏感期,国际油价震荡加剧。3月下旬以来,受中东地缘政治紧张、美元走弱及美国石油钻井数量减少等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出现持续上涨态势。

    此次调价落实后,今年我国汽、柴油价格已经历9轮调价周期,其中三次下调,五次上调,一次“搁浅”。汽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570元,柴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490元;折合90号汽油零售价格每升上调0.42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