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采取多项措施 全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运营工作 努力确保完成水污染物减排任务

27.08.2014  16:32

今年以来,甘肃省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减排工作, 一是 由省政府印发了《2014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时向各地分解下达了年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减排目标要求,定期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及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考核; 二是 为尽快扭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滞后的被动局面,由省财政安排9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比2013年增加7500万元,用于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三是 针对兰州市生活污水收集存在的困难,由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2600万元省级保专项资金,对兰州市雁滩片区污水收集项目和西新线污水收集减排项目建设工作给予了资金支持。6月18日,为确保兰州污水收集处理工作顺利推进,刘伟平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兰州市雁滩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要求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

经过努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截止7月底,全省仍有14个县和兰州市红古区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投运。7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水污染物减排任务。省环保厅专题向省政府汇报了当前全省生活污水减排工作情况、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对此省政府刘伟平省长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7月15日,郝远副省长召集省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厅、督查室,研究完成“十二五”水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具体措施、时间节点、政策支持等工作,并要求对兰州市污水收集工作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进行督查。

根据郝远副省长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城镇污水厂建设运营工作进行了研究,认真制定了有关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8月13日,省政府俞建宁副秘书长再次召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和省政府督查室,进一步研究细化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的政策措施。通过认真对照国家污染减排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强了部门协作,明确了工作目标,理清了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强化了政策支持。下一步,省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以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二五”全省水污染物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