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04.2017  09:31

据市人大2017年度工作安排,从4月14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工作组先后深入武山县、清水县、麦积区和秦州区对武山矿泉疗养院、清水县城区污染较重的排洪渠治理、麦积区河道综合整治等27个点位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检查组掌握了全市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垃圾,其中危险固体废弃物所占比例不足千分之一,主要为电镀污泥、废矿物油等,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卫生填埋;我市境内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水质考核目标,全市县区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考核目标要求,全市地下水水质国家考核点全部达标。

检查组指出,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两部办法及配套法规,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严肃执法问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了全市的环境安全。

检查组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陇原环保世纪行”采访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水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利用各大媒体对全市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有效落实。同时,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中水回用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面治理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不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