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2+10”工作方案

06.08.2015  13:01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七月下旬,天水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天水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十个配套实施方案(简称“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2+10工作方案”)。其中: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性意见,主要提出了当前一段时期内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主要明确了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职责,提出了问效追责的措施。

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火电、水泥等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提出了要求,对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提出了进度和工作要求。

燃煤锅炉治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全市城区分散燃煤锅炉的淘汰治理、达标改造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限定了完成时限。

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建筑工地、城区道路的扬尘控制以及城市绿化硬化、垃圾清运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

机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时限,提出了加强渣土车管理、城区重点区域车辆限行以及环保标志核发管理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餐饮油烟和燃放烟花爆竹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加强餐饮门店特别是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以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等提出明确规定。

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秦州、麦积两区重点区域内道路保洁、车辆禁行、燃煤锅炉淘汰、居民使用清洁能源、露天餐饮摊点取缔、裸露地块覆盖(绿化)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煤炭市场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规范全市煤炭销售市场、整治煤炭销售场所环境卫生、控制销售煤炭质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重点行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天然气管道覆盖区域燃气入户改造工作提出了进度要求。

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提出了对城市环境管理网格进行划分,细化市、区、街道三级负责制,建立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三员一长”制度,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全覆盖、巡查全天候、调度数字化。

冬季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对当年11月至次年2月期间各类涉气污染源监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2+10”工作方案的制定印发,提出了了天水市当前一段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及时限要求,细化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为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减排、压煤、除尘、控车、增容、严管、问效等工作措施,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和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奠定了工作基础。(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