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处(厅机关第九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9.11.2014  12: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1月17日上午,污染防治处(厅机关第九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董光国副厅长参加会议并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省直部门机关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办法》和中国环境报对王建中厅长的采访报道《以思维转变带动作风建设》等文件精神,党支部全体党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对自身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进行了剖析和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上,董光国副厅长强调,污防处作为重要业务处室,业务点多面广,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要“讲学习”,通过学习国家政策文件、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新的政策法规提升能力。 二是 要“讲政治”,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等重要党建工作日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把党组织建设和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担当责任。 三是 要“讲正气”,严格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积极改进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扎扎实实干事、明明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