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污染源集中检查:企业伪造数据高限处罚

30.12.2014  09:45

锅炉改造。首席记者 裴强 摄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防治工业企业超排、偷排,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12月29日,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兰州市2014-2015年工业污染源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20天的工业企业集中大检查,相较此前的整治措施,《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业企业污染环境问题采取更为严格的处罚和问责。其中明确,对故意闲置治污设备、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除按高限处罚外,报市政府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公开曝光,并暂停该企业两年内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申报资格和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其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不得提供绿色信贷。

此次检查以五大重点企业(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为重点对象,以四城区以及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来紫堡乡,皋兰县九和镇、忠和镇,高新区定远镇等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电石、铁合金、碳化硅等高排放企业和小企业、小作坊、燃煤锅炉及商砼搅拌站等点源为重点行业,全面彻底开展清查。

企业伪造数据,进行高限处罚,并同时对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专项整治期间,将“盯死看牢”五大重点企业,在强化24小时驻厂监察、在线监控、工况监管、视频监视等措施的同时,重点检查企业原料场、煤场、输煤栈桥、廊道、灰场等点位的无组织排放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措施落实情况等。凡发现采样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在对企业进行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的同时,对其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在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州石化化肥厂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四限”措施,严格实施对兰州石化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在线监测。非特殊情况严禁企业进行环保设施停运检修,远郊县区国控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重点检查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每天不少于一次重点巡查,对偷排、超排现象一律实行上限处罚;对重点企业在线数据、排污申报情况进行复查和核实,对数据严重失实的,依法追责。

一般工业污染源一厂一日一查,偷排超排高限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

各县区环保局对管辖区域内的一般工业污染源开展大摸排大整治。以电石、铁合金、碳化硅、商砼等行业为重点,按照一厂一日一查的原则,严禁偷排,凡发现偷排超排的,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工信部门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予以取缔淘汰;回查回访西固区14家小化工企业,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并至2015年3月31日;回查今冬停产的194家企业,进行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暗访检查,防止违规复产。

另外,每周对燃煤锅炉房入炉煤质抽查一次,并重点检查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脱硫设施是否添加脱硫剂、运行记录和台账是否如实填写。开展错时执法和突击暗查,对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高限处罚并限期治理。检查工业渣场和燃煤锅炉房内煤堆、渣堆、灰堆的抑尘措施是否落实;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和地下加工企业一律限时取缔。

工信、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执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

由兰州市环保局牵头,工信、公安、质检等部门配合,按重点、分区域每周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分头查处。市环境监察局每周对三大电厂燃煤使用情况、重点工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媒体公示,每两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各县区每周向市环境监察局上报管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企业不少于2家名单,不报者视为本辖区内无环境违法企业,经检查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企业,将追究县区监管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检查中,对故意闲置治污设备、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除按高限处罚外,报市政府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公开曝光,同时暂停该企业两年内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申报资格和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其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不得提供绿色信贷。(记者田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