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多种不利气象影响未来3天空气质量或达重度污染---明日零时起我市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
11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获悉:近期受静稳、逆温等不利气象因素控制天气影响,预计未来3天至本月底前,我市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程度(AQI指数达到301至500)。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起,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据悉,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受静稳天气影响,华北地区、东北地区以及与我市相邻的西安、银川、西宁等地均出现污染天气,甚至是重度雾霾天气。受全国气象环境的影响,10月31日以来,我市受持续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已连续8天污染。据兰州市气象局预测,至本月底前,我市将继续受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控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维持在4至5级,极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预计未来3天至本月底前,如不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我市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程度(AQI指数达到301至500),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影响治污全局,影响城市形象。根据预判结果,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起,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
据介绍,预警信息发布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后,根据气象条件变化,应急指挥部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将按高级别预警执行。本预警的终止由应急指挥部会商后决定。
本月底前主要采取以下橙色(Ⅱ级)响应措施——
●每4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每6小时提供未来1天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每6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1次是否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在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并在作业后2小时内通报作业情况。
●市区内燃煤电厂最大程度发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减排潜力,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其他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排污。
●加强煤炭市场管控,禁止在城市近郊四区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和煤炭产品;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降低生产负荷10%,各县区政府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是对市区内主干道,白天实施4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气温条件适合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从严查处抛撒滴漏车辆。
●施工工地实行停工措施。
●做好公交线路运营,增加运营班圈次,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其他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全市公务车辆停运一半。
●预警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告知市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时间。
●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进行覆盖或不间断喷淋,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道路每日进行2次以上冲洗,并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的装卸和筛选作业。对露天焚烧、低空生活燃煤污染等进行监控和管制,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和燃煤小火炉。
倡议——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大气污染防治引导者
“兰州蓝”已成为一张城市新名片,为了让广大市民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应急指挥部倡议:广大市民广泛参与,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治污成果,携手打赢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减少重度污染天气的发生。
一是倡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引导者,主动抵制施工裸露地面不覆盖、随意破坏土表层等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拆除施工、违规倾倒渣土、违规拉运渣土等不良行为,切实减少人为二次扬尘污染。
二是倡议广大市民尽可能采取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三是倡议广大市民不焚烧垃圾、枯叶、荒草等易燃物,在倾倒煤炭废弃垃圾时全面消除明火,对已发生燃烧的主动扑救或及时报警。
四是倡议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燃煤管控工作,支持清洁能源改造,严格落实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规定,自觉抵制有烟煤销售购置,切实减少低空面源烟尘污染。
五是倡议广大市民主动监督和举报各类违规排放现象,及时发现各类污染大气的行为,积极拨打12369环保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