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向污染宣战——“十二五”以来生态环保建设稳步推进
中国兰州网10月23日消息 完善生态环保制度顶层设计、环保治污纳入法制轨道、积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十二五”时期,转变发展模式、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党和政府的紧迫任务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改善显现成效。
大力治污,让天更蓝水更绿
小康全面不全面,环境质量是关键。对比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我国在相同发展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更加复杂。
“我国十几亿人口的现代化过程,环境压力比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大,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前所未有。”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分析指出,“在发展方式仍然粗放、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的大背景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每一点进展都来之不易。”
保护生态、治理污染是个系统工程。党和国家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剑指大气污染、水污染,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越来越严密。
“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境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大幅下降,已提前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带来最明显的环境效益,就是我国酸雨面积已经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推动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重要的标志是劣Ⅴ类断面比例大幅减少,由2001年的44%下降到2014年的9%,降幅达80%。
2014年,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五分之一,重金属污染事件由2010年至2011年的每年10余起下降到2012年至2014年的平均每年3起。
2014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1.1%。今年1月至8月,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29%;北京达标天数增加23天,重污染天数减少22天。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治理PM2.5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取得的成效是积极的。”陈吉宁说,“面对污染,我们是用硬措施应对硬挑战。这些进步增加了我们解决问题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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