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小产权房"怪状:高压之下竟呈蔓延之势
近日,
怪状一“小产权房”遍地开花
在宿迁市,
“小产权房”,顾名思义,就是指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各种税费,不具有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国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宿迁市陈集镇,一块矗立在路边的大牌子十分惹眼,上面写着:陈集·南苑名城安置小区位于洋青路东侧,项目占地179亩,总投资2亿元,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49幢5+1多层住宅和18幢沿街两层商业用房。记者注意到,这块地被围墙围了起来,已经建起了十几幢尚未封顶的房子,另有大量土地闲置着,围墙上“一间好商铺、世代摇钱树”的销售宣传口号赫然在目,距离项目不远的集镇道路的道旗上也印着“铺铺临街,财源滚滚”的口号。正在闲置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的陈集居委会四组王姓村民告诉记者,这块地以前是菜地和林地,是村里的农用地。
记者又驱车来到距离宿迁市区只有几公里的蔡集镇,70岁的村民孙守本告诉记者,朱李村七组有块农田,被政府租去搞什么工业,结果有人竟然在沿街的农田上建起了一排门面房,最近准备对外出售时遭到了老百姓的坚决反对。朱李村七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这块农田大概几年前就被政府强制租用过去了,每亩每年租金大约900元,租期是10年,本来说搞工业现在盖商品房我们肯定不同意。孙守本又带着记者走访了蔡集镇朱李小区、张油坊小区、樊湾小区,这些小区有的已经建成多年,有的正在推进二期、三期建设,也有的只剩少数几幢即将封顶的房子。这些小区里的房子都是所谓的安置房,均没有房产证。孙守本告诉记者,他曾经就朱李小区违法占用农田事情向国土部门反映,结果村里被罚了30万元,但罚款过后照样建设。一位知情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但坦言执法部门也没有办法,因为当地党委政府在支持。
在宿迁市某乡镇搞正规大产权开发的一位房地产商告诉
怪状二:以安置名义“挂羊头卖狗肉”
在一个“小产权房”较为严重的乡镇,镇党委书记告诉
不久前,包括宿迁市在内的江苏省进行了一次“小产权房”建设现状摸底统计。知情人士透露,宿迁个别乡镇在给上级的汇报材料上赫然写着“我镇没有小产权房”的字样,而敢于背书的竟是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但事实上这个乡镇上存在“小产权房”。采访中,记者也遭遇了类似的奇怪现象。
在一个“小产权房”较为严重的乡镇,镇党委书记告诉记者,该镇没有“小产权房”,都是农民集中居住形式的安置房。另一个乡的副乡长在面对记者要求提供两个小产权项目的手续时称,其中一个项目的材料都报上面去了乡里没有,另一项目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材料不在乡里”显然是在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不规范找借口,因为如果真有各种手续,乡里理应有存档且一切合法手续应张贴公示,而一个已经开工建设几年的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手续”明显说不过去。
业内人士指出,即便是建设康居示范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也必须履行严格手续,获得上级政府关于在该处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文件、县(市、区)发改局的立项批文、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种手续。而事实上,面对繁琐的审批程序,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管有没有手续就违法建设了,成为既成事实后也就无人管问了。记者在一个县的国土局要求出示哪怕任意一个集中居住区的合法手续,但分管副局长面露难色地表示,全县没有一家能规范操作的,大多只有政府文件。
此外,根据规定,集中居住区既不能建设在农用地性质的土地上,也不能对外销售,严禁以集中居住区为名进行商品房开发。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都存在或多或少占用农用地的现象,且基本上都对外销售,实质上都是披着“集中居住区”外衣的名副其实的“小产权房”。记者所走访过的所谓“集中居住区”、“康居示范区”,没有一个项目敢拍着胸脯说没有卖过。如蔡集镇朱李村村民孙守本反映,朱李小区表面上是安置小区实际上建在农田上,这块农田当年还插有“基本农田”的牌子,建的房子部分竟然是别墅,一部分卖给了外村甚至外乡镇人,一部分本村人购买,但本应收回的老宅基地仍继续占用,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违背了集约用地的初衷。即便是省里批准设立的集中居住点也存在手续不全、对外销售等不规范问题。如蔡集镇张油坊村是江苏省批准的康居示范村、宿迁市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但记者注意到,2013年4月4日
怪状三:和国家督察组“躲猫猫”
4月中下旬,
这究竟是为什么?一个项目的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概在4月10日左右,开发商就接到了通知,说上面有检查组要来,一律停工,乡里还用汽车大喇叭来回广播要求停工。记者登陆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网站发现了这样一条新闻:2014年4月9日、10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江苏省宿迁市、安徽省阜阳市、江西省抚州市分别召开土地例行督察启动会议,正式启动了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驻点督察工作,督察期为4月9日至4月30日。
督察组在宿迁的日子里,
5月初,记者再次走访宿迁市部分乡镇发现,情况果然又发生了变化:不少售楼处正常开门了,售楼员开始吆喝了,部分工地又开工建设了。
耐人寻味的是,采访中,面对是否有合法手续的问题时,大多数乡镇选择了回避。记者就了解到的“小产权房”情况试图采访陈集镇领导时,镇长表示“刚来3个多月,不了解情况”,宣传委员也表示不了解情况。当记者要求让了解情况的人解答时,他们又都支支吾吾,并让记者跟区委宣传部联系。记者联系蔡集镇宣传委员采访,让其提供辖区内三个“安置小区”的合法手续,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