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原政协主席勒死情妇获刑13年
20.01.2016 04:02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据人民网消息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广东省汕头市原政协主席赖益成勒杀情妇案,已于2015年12月7日被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此前2015年8月11日,赖益成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汕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公开资料显示,赖益成出生于1945年,广东普宁人,曾任汕头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等职务,2003年当选为汕头市政协主席,2007年退休。
司法文书显示,2005年,时年60岁的赖益成在广州与时年26岁的季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生育两子。2013年,季某携两个儿子来到汕头市后,赖益成为其租下一套房子,并雇请保姆照顾三人生活。
2014年7月2日,两人在租房内因择菜发生争吵。被害人季某先用玩具、餐椅等物扔掷赖益成,后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被赖益成和保姆劝阻。随后,两人进入卧室,再次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赖益成用手、被单勒住其颈部,后发现季某失去知觉,遂拨打报警电话并要求救护车前来抢救……”随后,赖益成被出警人员控制,次日被刑拘。
“从当时的情况看,我们认为有防卫过当或过失杀人的成分。”辩护律师蔡翀称,不过这一观点没有被法庭采信。
司法文书显示,在该案审理期间,赖益成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由其赔偿对方60万元,并支付两个儿子5年的抚养费20万元。被害人家属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2015年8月11日,汕头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赖益成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不服上诉后,2015年12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该案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0.01.2016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