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党组向省纪委专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01.07.2014  20:40

2014年6月2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带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梁文钊、纪检组长单广宁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做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杨咏中重点汇报了对履行主体责任的认识和省建设厅的工作进展,他表示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按照省委书记王三运提出的“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主体责任工作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落实。要把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有机结合,把业务工作研究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两手抓,两促进。要按照省委巡视工作整改要求,抓紧建立“四个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继续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张晓兰书记听取汇报后指出,省建设厅做主体责任专题汇报,首先体现了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识上是到位的,工作上是有效的,值得高度肯定。

张晓兰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基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准确判断提出的新课题。这既是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也是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更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两个责任”的重点是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责任不仅仅是加强组织领导,更要做好执行和推动工作。省建设厅要认真学习王三运书记有关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重点是按照省委要求抓紧建立完善“四个工作机制”,切实从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一把手的主要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三个层面明晰职责和工作内容。

张晓兰还对驻建设厅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进一步推进“三转”,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工作要求。她指出要结合建设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监督,深入探索如何在业务工作中体现监督的存在感,进而形成压力和震慑。

省纪委副书记杨志宏对省建设厅开展省纪委办公楼代建项目回访工作和静思园代建项目组织协调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有关具体事项进行了指导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