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用真情为乡亲解开心里“疙瘩”

16.09.2014  12:42

王长勇(中)正在调解村民矛盾

 

  永登县大同镇司法所所长兼大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长勇,担任乡镇调解员7年以来,他调解过的案子不计其数,对于调解工作,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能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合格的调解员。”7年,2000多个日子里,他也确确实实解开了许多乡亲心里的“疙瘩”。

  2010年10月,贾家场村民徐某因感冒让村医贾某上门问诊,输液治疗后因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死者家属把尸体停放在村医门口大闹,村医逃之夭夭。万般无奈,死者家属拔通了王长勇的电话。当时王长勇因父亲住院做胆囊切除手术正请假守在病房,人命关天,他马上奔赴死者家中了解情况,安抚家属。另一方面赶紧联系了村医,通过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的耐心沟通,使其自觉承担了应负的民事责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为了这件事,王长勇不知给村医打了多少个电话,找了村医多少趟,上门给当事人做了多少的思想工作。等回去时,父亲手术做完已有两天多了,家里人责怪地问他到底图个啥?王长勇只是苦苦一笑。

  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激化起来也充满‘火药味’。作为一名区调解员,在紧要关头,王长勇也是临危不惧,冲锋在前。2012年6月,毛家砂沟的米某与孙某为采砂发生争执,患有心脏病的米某当场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米姓家族气愤难平,要求孙某赔礼道歉,而孙某认为米某的死亡与己无关,置之不理。于是米姓家族便在孙某家门口设起了灵堂,烧起了纸钱,致使孙某76岁的母亲见此场景晕倒在地。闻讯后,王长勇立刻赶到了现场。此时,孙某嫂子与米某弟弟正在对峙,大怒之下,孙某嫂子挥起拳头向米某弟弟打去。见此情景,他急忙用身体挡在前面,拳头落在了王长勇的脸上。顾不上疼,他大喝了一声住手,双方终于停止争斗。劝散之后,王长勇和其他调解员立即开展调解,通过打比方、举例子,讲道理、说法律,多半天的析法明理,终于让孙某认识到自己的辱骂行为是致死米某的诱因,在法律上应承担次要责任。清楚认识到严重性后,孙某自愿请求承担米某的丧葬费和民事赔偿费伍仟元。另一边,王长勇又对死者家属方面进行了耐心的劝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事后王长勇打趣地说,为了邻里和睦,脸上挨记老拳也值啊。

  不光调解纠纷,王长勇还急人民之所急,用心帮扶困难群众。青寺村张以武患有唇裂症,语言沟通有障碍,外出务工没人要。但他上有70岁的母亲,下有幼小的孩子,妻子长年有病,只能务农的他难以支撑。家里的房屋也是上世纪60年代的土坯房,因漏雨成了危房。王长勇主动联系县残联给他办理了残疾证,之后又积极协调县残联为他争取到1.6万元的农村危房改造款修了新居。

  小纠纷关系着大幸福。乡镇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最关键的基础节点,更是一份需要用“”的工作,因为它的微小而润物细无声,因为它的平凡而不足为道,也正是因为它的琐碎,磨砺着王长勇的心志和能力。王长勇说,通过这几年的司法所长的工作和调解工作,他觉得自己的性格,能力,各个方面得到了锻炼。他说今后自己将以不懈的努力去不断地突破,不断地提高,更好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让和谐真正地书写在更多乡亲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