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永登:入室抢昔日工友 法院一审判十年

04.06.2015  19:34

  原标题:入室抢昔日工友法院一审判十年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记者 甘政法 通讯员 赵丹妹) 永登一男子得知昔日工友的儿子患有癫痫病,在开车路过之际,心生歹念,进入其家中实施抢劫,近日,由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永登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入户抢劫)判处被告人火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9月的一天下午,火某以“进屋喝水”为名,对工友的儿子包某实施恐吓、殴打,逼问其家中钱财放置在何处,被害人包某因患有癫痫,防卫意识较差,便说出家中财物放置在其家的箱子里,火某遂从箱子内抢走现金6600元。事后,火某担心包某打电话求助,便恐吓被害人不要出门,并将被害人手机卡取出扔到院内猪圈旁后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火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