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一林场原副场长玩忽职守 521亩林地牧草地被毁
原标题:永登一林场原副场长玩忽职守获刑上诉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日前,永登县法院一审判定:永登县奖俊埠林场原副场长兼林场派出所所长刘某因未对林区内的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刘某提起上诉。11月13日该案在兰州中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审理。庭审现场,公诉人、辩护人就刘某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有关质证、辩论。
一审查明,2000年2月17日,刘某被任命为奖俊埠林场副场长。2001年至2011年间,永登县金咀泉湾石英矿、永登县金嘴乡松树湾石英砂厂等7家矿山企业在没有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或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超期限、超范围的条件下,仍在奖俊埠林场非法占用林地长期大肆采矿,致使该林场天然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2009年3月20日,奖俊埠林场派出所向兰州市森林公安局上报了关于在奖俊埠林场清理非法开矿情况书面材料。2011年11月,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对奖俊埠林场内非法占用林地采矿情况进行查处,至此奖俊埠林场内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矿的现象才得到初步遏制。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在侦办永登县奖俊埠林场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时,聘请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甘肃省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7家矿山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鉴定,认定共损毁奖俊埠林场林地、牧草地521.1亩,累计经济损失达52820232.36元。2015年6月2日,刘某被永登县检察院向永登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对林区内的非法占用林地、破坏资源等行为进行制止,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刘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中,刘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董子彪 实习生张爱菲)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