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院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08.06.2015  12:14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近日,永昌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2010年以来该院业务部门已办结案件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
      此次清理检查分部门自查、集中检查和整改总结三个步骤进行。由案管部门牵头,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案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业务部门的清理自查情况和进度督促、检查。检查的范围为各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涉案财物采取司法措施及处理程序的情况,涉案财物入库入账、出库出账情况,涉案财物内部管理情况等。此次自查主要采取查阅涉案财物监管台账、核实唯一合规账户款项往来明细、清点涉案物品库存、查看保管场所、核查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环节法律手续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清查,自2010年以来,该院不存在违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现象。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上级院督导组改进工作的意见,着力细化完善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办案部门、案管部门、计财部门的职责权限。同时,还进一步厘清了涉案财物的移送、审查、接收、保管、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监管边界,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通过全面清理清查,该院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为今后端正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