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动员会议顺利召开

19.03.2018  15:28

今年2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我省金昌市永昌县等14个地区被确定为全面普查试点地区。3月9日,永昌县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动员会,永昌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祁尚荣、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和有关企业等106名代表同志人参加了会议。受省普查办主任闫子江委托,省普查办技术组组长牛耘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了国家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了《永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实施方案》,通报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根据国家要求,2018年3月底前要完成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等工作;4月底前,要完成普查清查、核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6月底前,要完成试点地区入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7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因此,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尽快制定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人员、经费、设备等试点工作保障条件。

会议要求, 一要 深刻认识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国情国力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普查试点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我们各项制度的可行性,影响普查工作的效率,影响普查的质量。 二要 周密安排,加快试点启动部署。县普查办要尽快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要尽快制定普查试点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启动;要建立和完善普查办工作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和沟通协调机制,打好普查试点前的工作基础。 三要 加强联动,及时总结。县普查办要明确与国家和省普查办对接的联络员,建立试点工作的月报制度,及时反馈并解决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最后,省普查办技术组组长牛耘指出,国家确定永昌县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地区,是对永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肯定和前期普查工作准备的认可。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验证并完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类技术规定、报表制度与数据处理系统(含软硬件环境)等,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基本保障。永昌县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着力做好普查组织实施、技术方案、数据处理系统和其他重点研究的问题等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发力、合力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试点工作。

张掖市扎实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环保局厅
张掖市环保局认真做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
近期,张掖市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阶段各项宣传工作,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