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地税局“双代”工作成效显著

28.09.2016  12:35

  截至8月31日,共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业务281户,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88户,征收增值税28.43万元,免征增值税251.85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普通发票320份。
  “营改增”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纳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为了做好“双代”工作,永昌县地税局通过加强征收人员税收政策和增值税发票代开流程培训,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范征收流程,加强资料审核,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确保了“双代”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通讯员 王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