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节能验收的批复

22.12.2014  13:02

甘工信发〔2014〕608号

   

定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关于申请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漳县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带7.5MW余热电站项目节能验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经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现场测评及我委审查,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漳县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带7.5MW余热电站项目建设符合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达到预期的节能目标,满足节能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二、本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当量值)为195204吨标煤/年。其中:原煤182893吨标煤/年;电力9540万千瓦时/年;柴油584吨标煤/年。核算可比熟料综合煤耗为89.8 kgce/t,可比熟料综合电耗为50.5 kwh/t,可比熟料综合能耗为96 kgce/t,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78.1 kwh /t,可比水泥综合能耗为87.2 kgce/t,以上指标均优于《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规定的准入值指标。

三、请你委督促企业进一步优化工艺,加强工序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能耗指标的持续稳定。

此复。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