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涂料新技术将于7月1日实施

09.06.2014  19:0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涂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国家环境保护部日前颁发对水性涂料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新技术要求,规定了在建筑涂料和工业涂料,包括集装箱涂料、木器涂料、交通涂料、防腐涂料、道路标线涂料的所有申请环境标志的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该技术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修订了10前年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T201—2005),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及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要求,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提高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限量要求及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的限量要求,强化生产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清洁生产。

水性漆是以水作为稀释剂的升级替代产品,产品特性与油漆截然不同。不含任何有毒化学物质,使用成膜过程中挥发的物质为水,不会危害人体健康,更不会对大气产生污染。在发达国家,水漆早已成为涂料的主流产品,欧洲的使用率已达到80%-90%。我国水性涂料的使用率远远落后于美国和欧洲,在涂料总量中还有一半是溶剂型的。

    从油漆到水漆,是技术的进步,更是涂料行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水漆取代油漆是人类生存需要和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