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修订印发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档案管理办法
本站讯 根据国家、省上最新规定办法和简政放权的一系列新要求,12月29日,平凉市水务局修订印发了《平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平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2010年制定印发的《平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顺应新形势下水利建设管理的新要求,市水务局于今年3月着手修订《平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5月底完成讨论稿,6月份向局有关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处室征求意见,7月份向各县(区)水务局征求了意见,之后反复进行修改完善,12月28日经局务会审定通过定稿。本细则分为总则、建设程序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招标投标制管理、建设监理制管理、合同制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计划和资金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工程交接和移交管理、附则等共12章、130条。
2012年制定印发的《平凉市水利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立卷目录》,统一了全市水利工程档案立卷标准,但近几年,越来越暴露出精细化程度不够、与档案专业管理要求有差距等问题。按照局党组安排,市水务局于7月份着手制定《平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利档案工作规定》以及部分省、市相关管理办法,于9月份完成讨论稿,10月份分别征求局有关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处室、各县(区)水务局及部分在建水库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意见,12月28日经局务会审定通过定稿。本办法分为总则、档案管理职责、文件收集归档、归档文件整理组卷、档案移交验收、附则等6章、36条,并附竣工图章及竣工图确认章式样、平凉市水利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立卷目录、卷内目录式样、卷内备考表式样、案卷封面式样、案卷脊背式样、档号章式样、案卷目录式样、档案交接单格式、平凉市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评分标准等10个附件。
随着两个办法的印发实施,必将对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建立高效、有序、运转协调的建设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平凉市水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