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组建全省水利系统新闻宣传通联员队伍的通知(甘水办综发〔2015〕1号)
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引大入秦管理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水利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成就、新举措,为全省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组建全省水利系统新闻宣传通联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联员条件
(一)政治坚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熟悉本地、本单位水利工作情况。
(二)熟悉新闻宣传工作政策及要求,热爱水利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能力,文字功底扎实,能够独立完成水利新闻采访报道及组稿等任务。
二、通联员职责
(一)自觉接受省水利厅水利宣传业务管理与指导,积极完成省水利厅或所在单位交办的新闻采访报道等任务。
(二)及时挖掘本地、本单位重大新闻线索,主动宣传报道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工作亮点和成就,负责稿件的采编和报送工作。积极为《甘肃水利》杂志、甘肃水利网站及水利部、省上各新闻媒体采写新闻稿件。
(三)承担水利部、省水利厅和省上相关媒体记者实地采访的衔接工作。
(四)负责《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杂志、《甘肃水利年鉴》的征订通联工作,做好《甘肃水利》杂志的分发传阅工作。
三、申报名额和管理考核
各市(州)、县(区)水务(水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引大入秦管理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各推荐一名通联员。通联员的确定要统筹考虑,尽量将承担宣传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甘肃水利年鉴》供稿工作的人员推荐上报。
省水利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对通联员稿件报送、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比,并积极创造条件选派通联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在2月3日前将新闻宣传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上报厅办公室,各县(区)水务(水保)局通联员名单由各市(州)水务(水保)局统一上报。
(二)通联员要保持稳定,如有工作变动,需重新选定人员接替的,要及时告知省水利厅办公室。
(三)请登记的通联员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邮编,便于寄发《甘肃水利》等有关资料,同时各通联员及时加入QQ群:《甘肃水利》通联队伍170402379。
联 系 人:张金芳
联系电话:0931-88257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省水利系统新闻宣传通联员登记表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