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02.02.2015 10:00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未评估最高罚款三万元
中国甘肃网2月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省政府日前下发《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伪造、涂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的;未向省气象主管部门备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活动的;未按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标准、规范、规程从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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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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