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局防雷中心某部主任构成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30.08.2016 13:32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省气象局防雷中心业务技术部陈某某套取公款近13万元,法院判决:
构成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陈某某在担任甘肃省气象局防雷中心业务技术服务部主任、业务技术首席期间,以虚构合同方式套取公款12.98万元。昨日记者获悉,红古区法院日前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至2013年间,被告人陈某某担任省气象局防雷中心业务技术服务部主任、业务技术首席期间,利用虚假咨询服务合同虚开发票套取公款,作案3起,非法占有公款共计12.98万元,个人实得赃款9.76万元。另查明,案发前被告人陈某某已将全部赃款上缴至省气象局财务部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免于刑事处罚。(记者许沛洁)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30.08.2016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