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院民行处控申处针对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召开联席会议

13.06.2014  16:59

        随着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尤其是2013年11月18起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由控申部门受理,使得民行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愈加重要。近日,武威市院民行处与控申处针对在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协调配合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等问题,召开了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上,两处干警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甘肃省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民诉法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民行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讲解了修改民诉法前后的变化,受理民事监督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和注意事项。控申部门也针对新增加的民事监督业务分析了应对措施及风险防范。同时两部门对今年以来在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中遇到的申诉时限、受理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针对不同的申诉情形采取不同的方法,受理与息诉罢访齐头并进,使申请监督人的申诉意愿合理、合法、合情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