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院、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召开“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会

02.07.2019  17:43

      6月26日,庆阳市院、工商业联合会“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会在庆阳市检察院召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市工商联主席何奎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志利以“新时代、新检察、新特色、新服务”开篇,向与会的市县工商联同志及民营企业家代表阐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变化。张志利指出,走进新时代,党中央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法治问题,对司法职能进行重大调整,特别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需要,将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整体转隶到纪检监察机关,改变了传统观念下检察工作的司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检察机关坚决拥护、坚决执行。面对新时代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盼、社会的厚望,检察机关在过去刑事检察基础上,延伸检察触角、拓宽检察视野、完善检察职能、配置检察资源,新增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三大职能,形成“四大板块”,实现了全方位、全天候法律监督。
      张志利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和上级机关有关部署要求,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以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在服务民企发展上,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工作要求,把党中央要求化作检察机关的行动举措,化作民企发展的红利,认真领会学习省院及市委主要领导“心系民企、倾情民企”作风精神,对涉民企案件认真诊断、客观分析、准确评判,真真正正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检察服务和支持。
      张志利要求,要采取“寻症把脉、望闻问切、问需于企、解惑于企”的措施,倾听企业呼声,做好检察服务。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做到“帮忙不添乱、搭台不拆台、抬轿不颠轿”。要准确把握办案尺度和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优先、快速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把好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职能定位,抓好工作重点,依法打击犯罪,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与民营企业、工商联常来常往,同呼吸,共命运。
      何奎对全市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对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以及对全市民营企业发展作出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并对专项行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促进“两个健康”。市县(区)工商联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做好服务工作。二要紧紧围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机制渠道建设,健全涉民营企业专项工作机制,主动做好维权服务,引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三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努力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保证和重要的支撑。要努力把专项行动融入“百企调研纾困”行动之中,切实发挥好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
      会上,宣读了《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庆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工商联班子成员,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工商联主席,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