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航跟进规定飞行中驾驶舱应保持有两名机组成员

31.03.2015  03:21

    据新华社电台湾民航主管部门负责人林志明30日表示,当飞航中驾驶员因生理需求或其他因素需离开驾驶舱时,驾驶舱内至少应有两名组员,其中至少一名须为飞航驾驶员。

    就3月24日发生的“德国之翼”航班失事,法国检方26日宣布,德国之翼客机坠毁时,副驾驶员安德烈亚斯·卢比茨单独呆在驾驶舱里,并且拒绝给机长开门,这名副驾驶员“显然有摧毁飞机的意图”。消息传出后,全球航空界纷纷提高飞机驾驶舱安全管理强度,台湾航空主管和业者也纷纷跟进。

    林志明在台湾立法机构备询时说,美国“9·11”事件前,国际航空规定座舱需同时有2人,若1名机师因上厕所等任何因素要外出,必须由另一名资深机组员暂时进入,“9·11”事件后飞机提高驾驶舱门耐撞规格,并有监控装置,民航局未规定驾驶舱至少有2人,民航局会尽快找航空公司讨论恢复这项规定。

    日前台湾籍航空公司仅“中华航空”维持2人同时在驾驶舱规定。“华航”表示,当有前舱机师因故需离开驾驶舱时,一定保持驾驶舱内至少两人以上,必要时还会安排一位资深空服组员进入驾驶舱内协助确认进出安全。

    复兴航空则表示,27日上午就已修改内部规定,实施驾驶舱必须有2人同时在舱内,之后会再将保安计划提报民航局;复航转投资的廉价航空威航,也跟进实施同时2人以上在驾驶舱规定。台湾虎航表示,德翼事件发生后,虎航召开内部风险评估会议,28日起开始实施维持驾驶舱2人制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