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内禁止种植树木

22.01.2015  02:32

    《甘肃省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等。

    《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等。

    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规定》禁止从事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存放金属堆积物;种植高大植物;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