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章程》获教育厅核准发布

04.07.2016  22:12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1号(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通过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章程》,这标志着我校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正式发布。

 

学校自2012年4月启动章程编制工作以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全校师生的积极参与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宣传动员、调查研究、专题推进、初稿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定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章程》的编制工作,2014年11月报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核准期间多次与学校沟通,指导章程的修改与完善。

 

核准后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分为序言和正文两个部分,正文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机构,经费、资产及后勤,对外联系,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附则等十章,八十四条,10566字。章程明确了学校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界定了举办者、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规范了行政权利与学术权利之间的关系。章程内容基本涵盖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继承了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经验,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章程》的建设完成,为我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的体制机制,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强保障和坚实基础。

 

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