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六强化”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六到位”

15.01.2016  18:11
'); } 来源:崇信县民政局    日期: 2016-01-15    点击数:

    2015年以来,崇信县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采取“六强化”措施,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六到位”,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年初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局干部齐抓共管的格局,出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与业务工作实行“一岗双责”,使民政局班子和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制度约束,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强化自律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充分利用局机关学习会、局务会、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传达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片,通过开设廉政教育讲堂、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建设廉政文化长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八项规定”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和县委“十条规定”,及时修订完善了县民政局干部管理制度,从落实责任、厉行节约、提升工作效能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简文件与会议,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车辆管理,从细微末节处抓起,从工作的每个环节做起,确保作风改进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审批程序,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申请审批过程中,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初审、民政审批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要求,严把“入口关”、“审核关”、“评议关”、“公示关”,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公开透明。全年共有31377名民政救助对象,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200多万元;筹集项目资金156万元,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处,对锦屏敬老院进行维修改扩建,完成了公墓和殡仪馆项目选址,全县民政各项工作得到创新发展。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到位。 全面加强了对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的监管力度,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春节慰问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和社会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共接受省、市、县专项资金和基建项目资金检查审计2次,救灾、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政策执行情况审计3次,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违纪问题产生。

    六是强化廉洁从政,权力规范制约到位。 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共排查权力风险点51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97项。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涉及的5大类53项权责清单和3大类65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归纳,明确了政策依据、实施范围、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编制业务流程图53个,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条件,并进行系统录入,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接受群众、舆论媒体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崇信县民政局    陈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