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全面落实“会风中的歪风”整治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实施方案》的要求。崇信县民政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而有力的整治和落实。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二条规定”和县委“十条规定”精神,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行业系统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改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加强建章立制,规范私人会所的审批监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切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率先示范、亲力亲为。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带头示范,号召我单位7名正科级领导和2名副科级领导向党组织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并亲自填写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书》
三、组织有力,安排具体。一是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会所歪风的危害性,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夯实责任。民政局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领导,靠实责任,合理分工,一级对一级负责,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建章立制。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制度机制,切实整治会所歪风,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使其真正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嘴,自觉远离“会所中的歪风”。(崇信县民政局 杜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