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民政和老龄工作落实情况 专项督查动员部署会

15.12.2016  02:33

    近期,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办组成4路督查组,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安置工作、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舆情和信访诉求等进行联合专项重点督查。

    12月13日下午,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委托,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召集全体督查组成员及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专题督查动员部署。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卢琼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福德,厅党组成员、省减灾委专职副主任蔡仲爱等出席会议。

    相关处室就专项督查准备及要求发言之后,郭华峰同志对督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郭华峰强调,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督查的重要性。会前。厅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局)编制了详细的督查提纲,今天又专门进行动员部署,因此,参加督查的同志们一定要充分认识重要性,提高督查能动性,增强督查责任性。 一是这次专项督查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对老龄工作、民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2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上提出“四个有利于”为今后的改革导航,指出要不断解决教育、医疗、养老、收入、就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为人民奉上看得见、摸得着的各种实惠。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项督查工作。 二是这次专项督查是对2016年民政、老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实地检验。 这次专项督查是对全省民政工作、省老龄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督查,重点督查督办年度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凡属于未按时、未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列出清单、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限期确保完成。 三是这次专项督查是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这次专项督查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各类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为重点,突出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困,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四是这次专项督查是对基层民政、老龄工作存在问题的全面督办。 这次专项督查是对基层民政、老龄工作的全面督促检查,重点是查找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为年度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郭华峰指出,这次专项督查要以问题为导向。 一是要查存在问题。 要重点督查舆情留言诉求、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解决情况,省上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是要查重点人群。 要紧盯低保户、受灾群众、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抚对象、失能半失能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督查各类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困难诉求解决情况,特别是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监护责任落实和定期走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要查重点场所。 要对各类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活动场所、分散供养人员居住场所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取暖、用电等设施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达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督促做好民政对象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要查关键环节。 紧盯资金管理与使用、经办与发放、救灾物资储备等关键环节进行督查,要督到点子上,查到关键处。 五是要查主体责任。 重点督查各地全面从严治党、民政老龄事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郭华峰对督查组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依法督查。 要熟悉民政、老龄政策法规,依据政策法规开展督查,依纪依规规范督查行为。 二是要责任到人。 督查组成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督查工作。 三是要详查督办。 要认真督查,把问题查仔细、查清楚,督促基层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及时整改。特别是舆情和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要交给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办,限时整改。 四是要遵守纪律。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督查纪律,严格自律。 五是要注意安全。 督查组要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乘车,安全督查,安全返回。 六是及时汇总。 督查组要注重收集资料,及时撰写督查报告,全面反映督查的实际情况。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