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严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律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全省将组织开展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10月25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全省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培训会,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律作了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主持会议,省、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在换届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和“九严禁”纪律要求,切实净化换届环境,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一要做到“三个在先”。 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有序参与选举,做到教育在先;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注意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候选人规范竞争行为、有序参与竟职,做到警示在先;全面推行乡镇(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预防在先。 二要实行全程监督。 把严肃纪律要求和加强纪律监督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由专人负责受理。要坚持重点防范,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村和社区、难点村和社区进行重点监督,突出抓好候选人提名、竟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要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注意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要严查违规行为。 督促村和社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节俭换届、规范换届、干净换届,严禁乱开乱支、铺张浪费。教育提醒候选人和党员群众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讲政治、守纪律,不请吃、不吃请,不搞谢选、庆贺等活动。对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实行“零容忍”,坚持动真碰硬,有访必接、有案必查,绝不手软。
(驻省民政厅纪检组 阎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