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严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
28.04.2015 18:4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省民政厅紧盯重要节点,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五一”期间严明各项纪律的通知》,要求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严明纪律作风,干部做到廉洁自律。
《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把问责紧紧跟上。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旅游、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过节费”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严禁违规使用公车,除应急、救灾和值班等特殊需要外,厅系统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杜绝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升学宴、百日宴、乔迁宴等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建立举报“直通车”制度,通过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强执纪监督,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问题。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和信件地址。
(驻厅纪检监察室)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8.04.201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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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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