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地税查处一起假发票案

12.11.2014  12:30

  近日,民勤县地税局稽查局在对辖区内一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报销凭证中有32份餐饮发票异常,经鉴定均为假发票。随即,稽查局对提供假发票的民勤县红沙梁乡餐饮个体业主张有卷另案查处。
  经调查,个体餐饮业主张有卷所提供的假发票系从一外地来民勤就餐人员处购买,共购得100元版餐饮定额发票140余份,已全部使用,经核实其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1080.45元,另查实张有卷在经营餐馆其间未按规定更换税务登记证,且对其租用房屋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交付租赁费。鉴于上述违法事实,民勤县地税局稽查局作出依法追征偷逃税款1080.45元,加收滞纳金123.72元,并处偷逃税款50%罚款532.88元的决定;对其购买和开具假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0元的罚款;同时,对其未按规定更换税务登记证和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分别处以2000元和500元的罚款,以上滞、补、罚共计14240.35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省地税局稽查局      民勤县地税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