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院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30.04.2015  16:21

        近日,民勤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这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提升。
        近年来,民勤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突破口。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送温暖献爱心”、“夕阳关爱”等学雷锋志愿服务者活动,坚持定期走访慰问帮扶村困难群众,组织干警深入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民情走访和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在机关院内显要位置、办公楼通道张贴了“遵德守礼”、检察职业规范等图文和廉政警示教育格言,开辟检察文化长廊,开设干警书画室。以浓厚的文化韵律激发和塑造检察队伍团结奋斗、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专业精神,有效提升了履职和服务水平。同时,该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干警日常作息及请销假制度》、《干部外出报告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干警谈心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了检察人员的纪律作风,为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打造了坚实的制度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