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民政局扎实开展孤儿救助工作

04.07.2014  15:54
   

近年来,民勤县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孤儿救助意见》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孤儿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民勤县孤残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经过层层把关,全县先后审核登记孤儿90人,将全部信息详细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定期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补助。

目前,城市散居孤儿的月救助标准为640元,农村散居孤儿的月救助标准为440元,1至6月份,共为90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24.6万元,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为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