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遏制企业违反环境安全的行为,民勤县对排污单位实行环保“一企一档”制度。“一企一档”由企业负责环保工作基础建档,县环保部门建立“一企一档”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确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维护和更新。通过“一企一档”真实完整记录企业基本情况、环保制度建立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监测和日常监察等,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促使企业筑牢环保观念,守法经营,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