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为村干部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8.03.2016  10:53

  日前,民勤县建立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以乡镇为单位,为全县现任村干部统一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勤县为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坚持组织主导、个人自愿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一人一年一保”,从2016年开始,村干部在任期间,由县财政每年为他们统一缴纳参保费。(记者马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