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院多措并举创建律师接待窗口
近日,民乐县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最高检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取、收集证据权、提出意见的权利、知情权、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为切实做好律师接待工作,该院制定了“一二三三”律师接待模式,保障律师及当事人的权利,使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化程度显著增强。
一是制度保障。为了更好的开展律师接待工作,完善工作职能,该院制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办事指南》、《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律师阅卷暂行办法》、并在实施当中不断完善,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出台了《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律师接待工作。这些办法、指南的出台,首先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提供预约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其次对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调取证据材料和听取意见等申请,随时向办案部门转达,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二是律师可通过网上查询或现场预约行使权利。依托案件信息平台,该院的律师接待工作更加方便、快捷、高效。查询案件的律师只要第一次现场核实身份和受委托情况,该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录入律师相关信息就可以给其一个账户、密码,在后期的案件查询中,律师随时随地就可通过信息公开系统查询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诉讼进程、强制措施等情况、承办部门等相关案件信息。同时,今年改变以往纸质化打印案卷的工作,对于需要复制电子卷宗的,由接待人员将相关电子卷宗导出刻录成光盘交予律师,为保证光盘不会因丢失或遗弃而泄密,民乐县院案管办在交予律师光盘之前都对光盘进行加密处理,实行一张光盘一个密码。通过刻录光盘阅卷方式,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节省了律师阅卷复制打印的时间和纸张。这样既提高了效率,又使查询人员获得直观的感性认识,提升了案管部门阳光化服务的层次,拓展了检务公开的途径
三是及时登记、及时回复、及时办理,不拖延、不耽搁、不误事。该院案管办对现场预约、电话查询的律师经过身份核实后进行及时登记,并装订了律师阅卷、查询登记本,进行备案登记;对网上预约、查询的律师及时回复案件情况,能够在工作中做到不拖延、不耽搁、不误事,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使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化程度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