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院“六举措”做好惠农资金监管工作

10.03.2015  13:09

        “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保证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户,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民乐县院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采取六项措施,全力做好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创建便民服务平台。紧紧依托乡镇检察室和村检察联络室,重点把乡镇财政所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惠农政策落实的着力点,整合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便民服务大厅,将财政、民政、农业、教育、林业、农机、计生等部门涉及惠农服务的事项全部纳入管理,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对群众所办的事项实行领办制或代办制,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开展惠农专项资金调查。成立涉农资金专项调查小组3个,制发《涉农专项资金调查表》2000余份,深入农户家中,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调查核实,召开座谈会12场次,走访群众340余人次,深入调查了解本县涉农惠民项目资金的审批、发放和使用情况。对发现的有关涉农主管单位和部门存在截留涉农专项资金,对涉农资金管理不规范及部分村组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和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知悉度不高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及时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检查落实,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是深入开展政策法制宣传。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国家惠农政策和法制宣传活动,让群众对惠农政策看得懂、心里明、会监督。让基层干部懂法律、慎用权、讲廉洁,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证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开展“保障惠农强农资金落实,预防村镇干部职务犯罪”为主题的“五进”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五进”,进乡镇、进村社、进集市、进农户、进地头,不断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直接受教育群众达600余人(次)。
        四是加强惠农政策透明度。主动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汇报和沟通,除涉及保密的政府信息外,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项目和资金信息全部纳入检察机关提取和收集的基础信息,要求涉农部门向乡镇公开惠农政策全县实施情况,乡镇政府向村社公开惠农政策全乡(镇)实施情况,各村社组织向全体村民公开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同时,涉农部门还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设“惠农政策宣传专栏”,公开惠农政策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三级公开”,使广大农民对惠农政策实施情况有了详细的了解,使其看得懂、能监督、心里明。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主动加强与农办、发改、财政、水利、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共同制定涉农专项资金同步监督管理办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政策落实不走形式,不偏方向,扎扎实实,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立案协作和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建立健全“到户资金村监督,村级拨付镇监督、镇资金区监督”的三级连环监督机制,积极发挥检察联络员的积极性及监督作用,切实把国家的惠农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六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全县惠农资金实施情况,创新三项工作机制,即涉农项目、资金动态监督机制。对各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种类、来源、申报、审核、拨付等情况跟踪监督,分类建立台帐。惠农专项资金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财政、业务部门、乡镇和农村合作银行紧密衔接、协调运转实施模式,进一步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在资金落实每个环节的职责和办理时限要求。惠农资金规范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涉农项目完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发放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不断推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从源头上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