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议事是对权力的敬畏

27.08.2014  18:41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一直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没有民主,就没有积极性、创造力,就会死气沉沉、毫无朝气;没有集中,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是一盘散沙,毫无执行力、战斗力。

  民主集中制能否发挥效果,关键在于执行,没有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近年来,上至中央部委,下至主政一方的地方领导干部,玩弄权力、打着“民主集中”的幌子搞“一言堂”的现象屡见不鲜。譬如之前安徽淮南落马市委书记方西屏被指涉滥用职权,主导炸掉一度被看好的地标性建筑的五星级酒店。这种罔顾基本组织原则、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专权者”,往往仅凭自己的“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想法,一个谋取私利的动机,就将手中的权力当“玩具”,却极大地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领域的发展,让人民群众苦不堪言、深恶痛绝,这是长在党的肌体里的一颗毒瘤,必须拔除。

  近期,湖南省委制定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时,书记作为“一把手”应当末位表态。从中我们可以出湖南破除“家长制”、“一言堂”现象的认识、行动和决心。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责任在“一把手”,关键也在“一把手”。“一把手”不带头执行,就会把队伍带歪、把方向走错。试想,在民主议事时,“一把手”先定了调调,整个班子就会慑于其权威不敢发声,或是违背原则、违背意愿跟着一起唱赞歌做附庸,就会成为“一把手”自导自演的权力游戏里的龙套。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权力并不是专属某个人、某个集体的,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民主集中议事其实就是对权力的敬畏。“敬”,就是敬畏权力的神圣性,一个人手中权力越大,肩上的担子就越重,不敢专权,不敢亵渎。“畏”,就是因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能把权力当儿戏、当工具,滥用权力、亵渎权力,必然会自食恶果、身败名裂。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书记“一把手”,都要对自己岗位的权力有一种敬畏感,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凡是重大决策一律通过民主集中决策,规范权力的正确运行。

  如此,湖南以制度规范“一把手”权力,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无疑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