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5毛钱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1千元
02.12.2014 13:14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张某混入等公交的人群窃得一个钱包,但打开钱包才发现里面只有5角现金及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卡。失望之余,他揣起5角,扔了钱包。被抓获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为5毛钱判罚这么重,张某冤不冤?
办案法官指出:1、张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2、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作出修改,包括“扒窃”“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四种情形,都没有犯罪数额要求,直接入刑;3、扒窃者极大影响了群众的生活和出行安全,需严厉处罚。
最近,彭州男子张某为自己的遭遇觉得有点“冤”,只不过是在公交车站扒窃了5毛钱,他不仅被判处1000元罚金,还被处以有期徒刑7个月。但办案法官解释,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扒窃的,不受盗窃数额限制,这是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看来,不懂法的张某只能认了。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02.12.2014 13:14